我是在一个盗版书摊上看见余秋雨老师的全集的,当时我翻了一下,很喜欢。小贩问我,要不要买,很便宜,只要16块就能买很厚的一本。
我说我不买,我家里有他的《山居笔记》。小贩说这全本里头一应俱全。我是不喜欢字体很小的书,也不喜欢光顾盗版刊物。小贩强行问我,为何看了半天,就是不买?
我说,那是因为这本书里,余老师的照片没有《山居笔记》正版里头那么帅,你看这印刷的封面,我可是晚上看的,你好歹封面弄帅些吧?
小贩晕死,第一次听说买书要看作者外表,就像吃了鸡蛋,一定要认识那只母鸡,要是母鸡不够漂亮,坚决要吃公鸡下的鸡蛋。
那天我又买了一本余老师的书,到了学校就问我们教授,余老师怎么样?我很喜欢他。
他啊,文笔都是挤出来的,硬生生的。
我有些生气,居然说我暗恋和崇拜的偶像是僵尸文笔,我喜欢他的散文,很美,读着让人赏心悦目,是一种心灵的旅行,从近到远,从古到今,让人怀疑他是历史学家,还是旅行家,或者是考古学家,总之这个男人让人感觉,他像一本百科全书,让人百看不厌。
如果说知识也有残缺,那么很多人可以去参加残奥会了,我可能是其中的种子选手,我不可能行百里路,也做不到读万卷书,人最珍贵的时间,都用来满足嘴巴之后,便没有闲暇让大脑发育起来,于是我迷上了这个完美的大作家。
我喜欢余老师,尽管我在余老师的博客里留下我的足迹,可在他的世界里,不光光是脚印,太多的是鲜花,太少的是时间,他不可能回复每一个他的读者,崇拜者,我自然安静地以自己的方式去喜欢。
今年的年初,雪很大,家人要去安徽过年,问我带好行李没有?我说只要我能把山居笔记里,那个儒雅的男人带走,我的旅途就会很美。
安徽下着大雪,上黄山是不可能的,连那些低矮的小山都只能远看,而不能践踏。山区很冷,我抱着这本书,在老乡的灶间,脚边还有火囱,红红的火焰只能温暖脚底,我哆嗦着捧住我的山居笔记,希望我想念的这个男人,知道他的读者是如此的敬重他,热爱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