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红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水果类特产

阿克苏红枣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阿克苏地区地理标志产品,阿克苏市地理标志产品。2008年12月10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阿克苏红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阿克苏红枣导读

阿克苏红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8年12月10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阿克苏红枣产地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阿拉尔市、库车县、新和县、沙雅县、温宿县、阿瓦提县、坷平县等8个县市。本文整理阿克苏红枣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阿克苏红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阿克苏红枣产品名称

阿克苏红枣。

阿克苏红枣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阿克苏红枣产地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阿拉尔市、库车县、新和县、沙雅县、温宿县、阿瓦提县、坷平县等8个县市

阿克苏红枣质量要求

(一)品种。

骏枣、灰枣。

(二)立地条件。

选择肥力较高、质地较轻的灌耕土、沙壤土、沙土为栽培土壤,要求土层厚度1.5米以上、通透性好、pH值5.5至8.4之间,总含盐量低于0.25%,地下水位低于2米,表层有机质含量≥0.5%,无污染,有灌溉条件。

(三)栽培管理。

1.苗木培育:采用嫁接繁殖法培育苗木,用嫁接繁殖苗木进行建园。

2.栽植密度:栽植密度因土壤状况、品种性状而定,每667m2(亩)≤111株。

3.施肥:基肥以施用充分腐熟的农家肥为主,在每年落叶前后至次年萌发前一次性施入;生长期配合施用复合肥,氮、磷、钾合理搭配,掌握好施肥方法、施肥量和施肥时间。

4.灌水:一年4至8次,视土壤墒情灌水,以畦灌为主,严禁淹灌、串灌,防止积水。

5.整形修剪:以小冠疏层形、单轴主干形树形为主,冬季修剪与夏季修剪相结合,以夏剪为主,对枣头、二次枝和木质化枣吊及时摘心。整形修剪基本要求是保持树体通风透光良好,枝组配置合理,枝条分布均匀。

6.提高坐果率措施:通过花期喷水、枣头摘心和成年健壮大树适时开甲等措施提高坐果率。

7.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在果实全红、变软,水分减少的完熟期采收。

(五)制干。

红枣采收后,根据气候条件进行自然风干和烘干。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1)灰枣:长圆形,皮色深红、有光泽,纹花浅细,果肉干,饱满、富弹性,手握互不粘连。(2)骏枣:圆柱形或长倒卵形,皮色深红、有光泽,果肉干,饱满,手握互不粘连。

2.理化指标:(1)灰枣:杂质不超过0.5%,单果重量不低于5克,果实纵径≥2.7厘米,含糖量≥76%(可食部分干物质计),制干率≥55%,可食率不低于96%。(2)骏枣:杂质不超过0.5%,单果重量不低于10克,果实纵径≥3.2厘米,含糖量≥75%(可食部分干物质计),制干率≥50%,可食率不低于95%。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阿克苏红枣专用标志使用

官方公告未载明专用标志使用条款。

参考资料

关于批准对清原龙胆、国胜茶、汉中附子、阿克苏红枣、阿克苏核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8年第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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