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两头乌猪】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畜禽类特产
金华两头乌猪是浙江省地理标志产品,金华市地理标志产品,磐安县地理标志产品。2025年4月1日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金华两头乌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金华两头乌猪导读
金华两头乌猪,浙江省金华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金华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温适中,热量丰富,雨量充沛,有明显干、湿两季,常年日照时数1766-1911小时;年降水量1150-1450毫米;年平均气温16.5-17℃,最高41.3℃,最低零下9.6℃,适宜大麦、黑豆、胡萝卜等作物生长。金华两头乌头颈部和臀尾部为黑皮黑毛,胸腹和四肢均为白皮白毛,黑白相交处有明显的黑皮白毛的“晕”带。商品猪出栏时间以8-10月龄为宜,出栏体重60-70公斤。金华两头乌皮薄骨细,肉质鲜红,肉味香郁,肥而不腻。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金华两头乌猪”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金华两头乌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金华两头乌猪产品名称
金华两头乌猪。
金华两头乌猪申请人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
金华两头乌猪产地范围
金华市行政范围的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等9个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所辖的151个乡镇(街道)5051个村庄(居委会),东至磐安县胡宅镇胡田村,南至武义县三港乡曳坑口村,西至兰溪市水亭镇黄岗坞村,北至浦江县檀溪镇周家村。地理坐标:东经119°14′~120°46′30″,北纬28°32′~29°41′。
金华两头乌猪质量要求
(一)品种
金华两头乌猪(金华猪)。
(二)饲养环境
海拔高度22~1560.2m,年平均气温16.6~19.7℃,无霜期273-280天,年降水量963~2137mm,年平均相对湿度72%~80%。
(三)饲养管理
1.饲养方式。圈养或放养。2.饲料条件。饲喂萝卜、白菜、空心菜、红薯藤、黑麦草等青绿多汁饲料及杂粮。商品猪日粮粗蛋白≤14%,代谢能≤12.45MJ/kg。3.适时去势。商品猪公猪50日龄前、母猪120日龄前去势为宜。4.出栏。8月龄-10月龄,体重60~70kg出栏为宜。5.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屠宰加工
1.猪源。来自产地范围内符合屠宰要求的健康生猪。2.屠宰。临宰前禁食静养12小时以上,禁水3小时。3.冷却保鲜。冷却间温度0~4℃。屠宰后24小时,后腿肌肉深层中心温度应不高于7℃,不低于0℃。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金华两头乌头颈部和臀尾部为黑皮黑毛,胸腹和四肢均为白皮白毛,黑白相交处有明显的黑皮白毛的“晕”带。2.理化指标。金华两头乌皮薄骨细,肉质鲜红,肉味香郁,肥而不腻。肉色评分3分,大理石纹评分3分,失水率(背最长肌)1.95%,肌肉pH值6.3,肌肉干物质(背最长肌)27.12%,熟肉率(腰大肌)63.5%,肌内脂肪含量(鲜背最长肌)3.95%,肌肉肌苷酸含量(鲜背最长肌)0.80(光密度值/250nm)。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金华两头乌猪专用标志使用
金华两头乌猪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金华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金华两头乌猪的检测机构由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参考资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金华两头乌猪等87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第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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