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畜禽类特产
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是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赤峰市地理标志产品。2003年12月1日经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导读
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3年12月1日经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确认。赤峰绿鸟鸡以白羽肉鸡为父本与蛋鸡为母本杂交产生的商品代(F1),经室内育雏后散养30天以上屠宰加工而成,肌纤维致密紧实、指压凹陷立即恢复、肉汤鲜味更浓(T/CFGIIA 018-2025)。赤峰草原牧区地广人稀、气候冷凉,为绿鸟鸡散养提供了优良环境;2026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85号公告核准多家企业使用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产品名称
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以白羽肉鸡为父本与蛋鸡为母本杂交产生的商品代(F1),经过室内育雏后,散养30天以上,进行屠宰加工的商品鸡及其制品。
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申请人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112号公告载明为"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草原兴发牌)"生产企业提出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并确认合格。该产品早期为原产地标记保护,2025年12月转化为团体标准T/CFGIIA 018-2025,2026年7月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产地范围
依据T/CFGIIA 018-2025第5章,保护范围限于北纬41°17′10″~45°24′15″、东经116°21′07″~120°58′52″内赤峰市行政区域内的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产地区域。
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质量要求
(一)品种与养殖。以白羽肉鸡为父本与蛋鸡为母本杂交产生的商品代(F1),室内育雏后散养30天以上;原料鸡须来自保护范围内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证明,养殖环境、疫病防治、饲料、饮水、兽药与免疫品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严禁使用禁用兽药及其化合物。
(二)加工与速冻。屠宰与分割加工符合GB/T 19478、GB/T 24864;速冻要求为预处理产品迅速通过最大冰结晶区域,当平均温度达到-18℃时完成冻结加工工艺。
(三)感官要求(T/CFGIIA 018-2025表1)。
| 项目 | 要求 |
|---|---|
| 组织状态 | 肌纤维排列完整、整齐、切面纹理清晰,肌纤维致密紧实 |
| 色泽 | 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产品应有的色泽 |
| 气味 | 具有鸡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
| 弹性 | 有弹性,肌肉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
| 煮沸后肉汤 | 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鸡产品应有的滋味,鲜味更浓 |
| 淤血(以淤血面积S计)/cm² | S>1:不得检出;0.5 |
| 硬杆毛(长度超过12mm的羽毛,或直径超过2mm的羽毛根)/(根/10kg) | ≤1 |
| 异物 | 不得检出 |
(四)理化指标(表2)。
| 项目 | 指标 |
|---|---|
| 冻禽产品解冻失水率/% | ≤6 |
|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 ≤15 |
(五)微生物指标(表3)。
| 项目 | 指标 |
|---|---|
| 菌落总数/(cfu/g) | ≤5×10⁵ |
| 大肠菌群/(MPN/100g) | ≤5×10² |
| 沙门氏菌 | 不得检出 |
| 出血性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 0/25g |
(六)贮运。冷冻产品应在-18℃以下贮存,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同库贮存;在规定条件下保质期不少于12个月;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挥发性盐基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专用标志使用
2026年7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85号公告核准内蒙古草原汇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闰羽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产地范围内生产者可按现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后核准公告。
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专用标志核准使用企业名单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核准下列企业在其生产的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第685号(2026年7月27日)2家。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在地 | 核准日期 | 核准文号 |
|---|---|---|---|---|---|
| 1 | 内蒙古草原汇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911504033185310127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 2026年7月27日 | 第685号 |
| 2 | 内蒙古闰羽食品有限公司 | 91150404MA0MWMLG6U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 2026年7月27日 | 第685号 |
参考资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112号(赤峰绿鸟鸡及其制品等生产企业原产地标记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祁县麒麟果业有限公司等176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6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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