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芦柑】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水果类特产
永春芦柑是福建省地理标志产品,泉州市地理标志产品,永春县地理标志产品。2005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永春芦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永春芦柑导读
永春芦柑,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5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永春芦柑产地范围为福建省永春县现辖行政区域。本文整理永春芦柑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永春芦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永春芦柑产品名称
永春芦柑。
永春芦柑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永春芦柑产地范围
福建省永春县现辖行政区域。
永春芦柑质量要求
(一)立地条件。
选择海拔600米以下,年平均气温18℃至21℃,≥10℃年积温6000℃至7350℃区域种植。土壤质地良好,疏松肥沃,土层深度≥80cm,地下水位80cm 以下,有机质含量≥1.5%。
(二)栽培管理。
1. 种苗:从纯正优良芦柑选取接穗,选用适宜砧木,嫁接繁殖,培育优良苗木。
2. 栽植方式和种植密度:坡地果园应砌铸水平梯田;永久性植株密度每亩50株左右。
3. 土壤管理:在深耕改土的基础上,施行自然草生栽培,每年或隔年对表层土进行周期性中耕。
4. 施肥管理:施用有机肥料,配合施用化肥。
(三)采收贮藏。
果实九成熟后采收。薄膜单果包常温贮藏,贮藏期限4个月以内。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要求:果形扁圆或高扁圆型,果形指数0.70至0.85,果实横径6cm 至9cm;果皮橙黄色至深橙色;
果皮与果肉结合较紧密,易于剥皮。果肉质地脆嫩,汁多化渣,甜酸适度,风味浓郁。
2. 理化要求:可溶性固形物≥10.5%,总酸≤1.0%,可食率≥65%。
永春芦柑专用标志使用
永春芦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永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永春芦柑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参考资料
关于对永春芦柑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5年第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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