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红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药材类特产
西藏藏红花是西藏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拉萨市地理标志产品。2018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西藏藏红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西藏藏红花导读
西藏藏红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8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西藏藏红花产地范围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林芝市、山南市、那曲地区比如县、索县、巴青县雅安镇。本文整理西藏藏红花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西藏藏红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西藏藏红花产品名称
西藏藏红花。
西藏藏红花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西藏藏红花产地范围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林芝市、山南市、那曲地区比如县、索县、巴青县雅安镇、嘉黎县尼屋乡(曾名:忠玉乡)和阿里地区噶尔县、普兰县、札达川区、日土县现辖行政区域。
西藏藏红花质量要求
(一)种源
番红花(Crocus sativus L)。
(二)立地条件
产地海拔2000m至4500m,土壤厚度≥30cm,pH值6.50至7.60的沙壤土。
(三)栽培管理
1.种球选择:选用西藏繁育的无病种球茎,种球重≥25g。
2.种植管理:9月下旬至10月下旬种植球茎,种植密度≥130 000株/ hm 2。种植温度10℃至25℃,土壤含水量50%至65%。
3.休眠移植:翌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挖出种球置室内休眠,7月中旬种球移植上架自然发育。休眠和上架需避光,室内相对湿度≥50%。
4.采收与加工:9月中旬至10月中旬采收,当天采摘剥出花丝,及时烘干。
(四)质量特色
1.感官指标:呈线形,三分枝,下窄上宽,长约2.7 cm至3.0 cm。顶端为扇形,边缘有不整齐的齿状结构。色泽深红色或暗红色,有光泽。气味浓郁,口感微苦。
2.理化指标:按西红花苷—Ⅰ和红花苷—Ⅱ的总量≥20%,水分≤9%。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西藏藏红花专用标志使用
西藏藏红花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西藏藏红花的检测机构由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西藏藏红花专用标志核准使用企业名单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核准下列企业在其生产的西藏藏红花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第564号(2024年1月24日)1家;第620号(2025年2月25日)1家。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在地 | 核准日期 | 核准文号 |
|---|---|---|---|---|---|
| 1 | 西藏圣奇保健品有限公司 | 915400007835341981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 2024年1月24日 | 第564号 |
| 2 | 西藏天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540195MA6TECEY0B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 2025年2月25日 | 第620号 |
参考资料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燕潮酩酒等24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33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沁县晋味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7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564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平遥县晋祥斋食品有限公司等153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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