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牦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畜禽类特产

当雄牦牛是西藏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拉萨市地理标志产品,当雄县地理标志产品。2016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当雄牦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当雄牦牛导读

当雄牦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6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当雄牦牛产地范围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当曲卡镇、羊八井镇、格达乡、宁中乡、公塘乡、龙仁乡、乌玛塘乡、纳木湖乡现辖行政区域。本文整理当雄牦牛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当雄牦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当雄牦牛产品名称

当雄牦牛。

当雄牦牛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当雄牦牛产地范围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当曲卡镇、羊八井镇、格达乡、宁中乡、公塘乡、龙仁乡、乌玛塘乡、纳木湖乡现辖行政区域。

当雄牦牛质量要求

(一)品种

西藏高山牦牛。

(二)养殖

环境要求海拔4200米以上,高山草甸放牧草地充裕,以桑曲河、拉曲河、布曲河、秀古河和高山融雪为水源。

(三)饲养管理

(一)饲养方式:天然草地放牧饲养。

(二)饲料条件:放牧饲养以天然草地饲草为主,归牧后补饲本地产精粗饲料。

(三)饲养管理

要点:

1.犊牛断奶管理:犊牛6—7月龄断奶,断奶犊牛与母牛群分群饲养,犊牛群补饲当地产青干草、青贮料和精饲料。

2.暖季育肥:在牧草生长季节,以天然草地放牧方式育肥,期间仅补饲矿物质饲料。

(四)出栏要求:

出栏年龄5—7岁,出栏活体重母牛180—200kg、公牛250—300kg。

(四)环境、安全要求

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五)屠宰加工

及贮运

(一)牛源标准:产自保护范围内符合前述第一至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健康牦牛。

(二)屠宰加工

工艺要点:

1.静养待屠:停食静养24小时,宰前3小时停止饮水。

2.屠宰方式:按当地传统方式屠宰。

3.排酸:胴体在0至5℃,相对湿度85%—90%的环境下排酸48小时。

(六)质量特色

(一)感官特色

:肉色深红,肉质坚实,富弹性,切面呈大理石花纹状,结缔组织白色,脂肪淡黄色至深黄色。肉味浓香。

(二)理化指标

:肌肉中,蛋白质含量≥18.0%,脂肪含量≤3.5%。

(三)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

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当雄牦牛专用标志使用

当雄牦牛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拉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当雄牦牛的检测机构由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参考资料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涉县柴胡等70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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