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火腿】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加工食品类特产

宣恩火腿是湖北省地理标志产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理标志产品宣恩县地理标志产品。2012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宣恩火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宣恩火腿导读

宣恩火腿,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2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宣恩火腿产地范围为湖北省宣恩县现辖行政区域。本文整理宣恩火腿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宣恩火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宣恩火腿产品名称

宣恩火腿。

宣恩火腿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宣恩火腿产地范围

湖北省宣恩县现辖行政区域。

宣恩火腿质量要求

(一)原料及辅料要求

1.猪种及养殖要求:圈养的本地黑猪,养殖时间8至10个月。2.猪腿:新鲜后腿,重量4kg至6kg。3.盐:腌制盐。

(二)加工工艺

流程选料→修坯→腌制→洗晒→上架发酵→落架堆叠→整理,整个工序在8个月以上。

(三)加工

要点1.腌制:(1)腌制操作必须在立冬后开始,立春前结束。(2)腌制方法:第一次用盐量为每5kg鲜腿用盐70至80g;第二次用盐在第一次用盐后24h至30h进行,用盐量为每5kg鲜腿用盐140g至150g;第三次用盐在第二次后的第五天进行,用盐量为每5kg鲜腿用盐70 g至80 g;第四次用盐在第三次用盐后第六天进行,用盐量为每5kg鲜腿用盐45g至55g;第五次用盐在第四次用盐后的第七天进行,用盐量为每5kg鲜腿用盐20g至30g;第六次用盐在第五次用盐后的第七天进行,用盐量为每5kg鲜腿用盐20g至30g。总用盐量每5kg鲜腿不超过400g。2.洗晒:(1)浸腿:放入清水中浸泡10h至12h。(2)晒腿:干燥至表面无游离水。(3)整形:修整成为“竹叶形”。3.上架发酵:发酵时间6至7个月,至肉面逐渐长满绿色或黄绿色相间的霉菌。4.落架堆叠:堆叠厚度不超过12层。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1)形状:整腿形似“竹叶”,爪小骨细;分割腿为块状。(2)色泽、风味:肉质细嫩,皮色黄亮,瘦肉红似玫瑰、脂白有光泽、气味鲜香、滋味浓郁。2.理化指标:项目要求水份(以瘦肉计)%≤食盐(以瘦肉中的氯化钠计)%≤瘦肉比率/%≥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宣恩火腿专用标志使用

宣恩火腿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宣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宣恩火腿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参考资料

关于批准对宣恩火腿、肇庆裹蒸、南江黄羊、洪雅藤椒油、罗村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2年第101号)(第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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