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山酒】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酒类特产
湘山酒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桂林市地理标志产品,全州县地理标志产品。2010年12月29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湘山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湘山酒导读
湘山酒,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0年12月29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湘山酒产地范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本文整理湘山酒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湘山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湘山酒产品名称
湘山酒。
湘山酒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湘山酒产地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
湘山酒质量要求
(一)原料。
1.大米:选用保护范围内生产的时限不超过1年的大米,米质应符合国家大米标准的规定。2.水:采自全州行政区域且未受污染的湘江支流河床底部2至3米的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3.酒曲:纯种根霉白曲。发酵力为57%至63%(以58度酒计算);醅酸为0.5至1.0ml/g曲;水份含量≤13%。
(二)生产工艺。
1.工艺流程:加水大米 → 浸泡 → 蒸饭 → 摊冷 → 拌曲→ 下缸 → 培菌 → 发酵 → 蒸馏 → 分级入库 → 陈酿→勾兑、检验→包装出厂2.工艺要求:(1)小坛地缸发酵,发酵时间10至12天;(2)蒸馏,蒸馏时截头去尾摘成品酒;(3)酒库贮存:成品酒入陶瓷大缸密封贮存1年以上。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无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物;蜜香清雅;酒体醇和,入口柔绵,落口甘净,味爽怡畅,具有湘山酒的独有风格。2.理化指标:(1)41度至55度:总酸g/L(以乙酸计)≥0.50、总酯g/L(以乙酸乙酯计) ≥1.00、乳酸乙酯/(g/L)≥0.50。(2)35度至40度:总酸g/L(以乙酸计) ≥0.30、总酯g/L(以乙酸乙酯计) ≥0.80、乳酸乙酯/(g/L)≥0.40。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
湘山酒专用标志使用
官方公告未载明专用标志使用条款。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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