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小香鸡】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畜禽类特产

榕江小香鸡是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理标志产品,榕江县地理标志产品。2014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榕江小香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榕江小香鸡导读

榕江小香鸡,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4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榕江小香鸡产地范围为贵州省榕江县古州镇、忠诚镇、寨蒿镇、平永镇、乐里镇、朗洞镇、栽麻乡、崇义乡、平江乡、三江水族乡、仁里水族乡、。本文整理榕江小香鸡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榕江小香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榕江小香鸡产品名称

榕江小香鸡。

榕江小香鸡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榕江小香鸡产地范围

贵州省榕江县古州镇、忠诚镇、寨蒿镇、平永镇、乐里镇、朗洞镇、栽麻乡、崇义乡、平江乡、三江水族乡、仁里水族乡、塔石瑶族水族乡、八开乡、定威水族乡、兴华水族乡、计划乡、水尾水族乡、平阳乡、两汪乡共1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榕江小香鸡质量要求

(一)品种

黔东南小香鸡。

(二)产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500m,林木丰富,水质优良,通风光照好。

(三)饲料

育雏期饲喂配合饲料;育成期放牧采食,补饲当地产玉米、稻谷。

(四)饲养管理

1.雏鸡来源:已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黔东南小香鸡原种场及其扩繁场。2.饲养要求:(1)育雏期(1日龄至28日龄):育雏密度:0日龄至7日龄30羽/ m2至35羽/ m2;8日龄至14日龄20羽/ m2至30羽/ m2;15日龄至28日龄20羽/m2。(2)育成鸡(29日龄至150日龄):放牧饲养,放养密度30只/667 m2(亩)至50只/667 m2(亩),鸡舍饲养密度≤20只/m2。3.出栏:120日龄至150日龄,体重0.9 kg至1.25kg。4.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五)屠宰加工

1.鸡源标准:符合榕江小香鸡活体质量特色要求的健康鸡只。2.屠宰:屠前禁食12小时,保障自由饮水,减少应激。3.冷却保鲜:胴体在0℃至4℃环境下排酸24小时至48小时。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1)活体鸡:①母鸡:体型方形,矮小紧凑,头细、脚细,背羽呈黄麻、黑麻、棕麻三种颜色,黑喙黑脚。②公鸡:身红尾绿,冠、肉髯乌紫色或红色,黑喙黑脚。(2)白条鸡:皮薄骨细,皮下脂肪少,皮色呈白色或黑色。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重量(kg)母鸡0.7~0.85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榕江小香鸡专用标志使用

榕江小香鸡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榕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榕江小香鸡的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参考资料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深州蜜桃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4年第96号)(第96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徐果萍博客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xuguoping.net/dilibiaozhi/rongjiangxiaoxiangji_dilibiaozhichanpin.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