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浮山荔枝】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水果类特产

罗浮山荔枝是广东省地理标志产品,惠州市地理标志产品,博罗县地理标志产品。2018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浮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罗浮山荔枝导读

罗浮山荔枝,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8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罗浮山荔枝产地范围为广东省博罗县现辖行政区域。本文整理罗浮山荔枝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罗浮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罗浮山荔枝产品名称

罗浮山荔枝。

罗浮山荔枝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罗浮山荔枝产地范围

广东省博罗县现辖行政区域。

罗浮山荔枝质量要求

(一)品种

桂味。

(二)立地条件

选择红壤土、黄壤土和沙壤土,土层疏松肥沃、有机质含量≥1%、保肥保水力强、排水良好、地下水位在100cm以下、土壤pH值5.0至6.5、开阔向阳、避风寒的丘陵、山地及平地建园。

(三)栽培管理

1.苗木繁育:以“酸枝”为砧木嫁接繁育。

2.栽植时间:春植3至5月,秋植9至10月。

3.栽植密度:每公顷栽植株树≤330株。

4.施肥:以有机肥为主,结果树每公顷施优质有机肥≥6.6吨。

5.整形修枝:夏剪为主,冬剪为辅,培育自然半圆头形和开心形两种树形。

6.产量控制:每公顷产量≤9吨。

7.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四)采收

采收时间为6月中旬至7月中旬。

(五)质量特色

1.感观特征:果皮鲜红或带墨绿色斑块,果皮刺小,果肉乳白色,核小肉厚,质厚实,爽脆清甜,有桂花香味。

2.理化指标:平均单果重≥18克,可食率≥78%,可溶性固形物≥18%。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印送: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本局: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检总局办公厅2018年3月8日印发

罗浮山荔枝专用标志使用

罗浮山荔枝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博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罗浮山荔枝的检测机构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罗浮山荔枝专用标志核准使用企业名单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核准下列企业在其生产的罗浮山荔枝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第385号(2020年12月1日)2家;第654号(2025年12月1日)2家。

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地核准日期核准文号
1博罗县山前荔枝专业合作社934413226715622667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2020年12月1日第385号
2博罗县公庄镇辉煌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93441322MA4UJ4EA7R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2020年12月1日第385号
3博罗县九潭雨露菁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93441322345467757P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2025年12月1日第654号
4博罗县泰美镇龙记种养专业合作社93441322MA4UT46T6P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2025年12月1日第654号

参考资料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复州湾海盐等22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3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金华市皇贡食品有限公司等67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385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兴隆县胜胜食品有限公司等325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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