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大米】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粮油类特产
桓仁大米是辽宁省地理标志产品,本溪市地理标志产品,桓仁满族自治县地理标志产品。2006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桓仁大米导读
桓仁大米,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6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由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报保护。桓仁大米产地范围为保护范围以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桓仁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桓政[2006]47号)提出的范围。本文整理桓仁大米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桓仁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桓仁大米产品名称
桓仁大米。
桓仁大米申请人
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桓仁大米产地范围
保护范围以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桓仁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桓政[2006]4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现辖行政区域。二、
桓仁大米质量要求
(一)品种
。采用京租、越光、稻花香、丰优307等适生优质粳稻品种。
(二)立地条件
。海拔在200米至260米种植区应选择生育期146天至155天的优质粳稻品种,海拔在260米至320米种植区应选择生育期135天至145天的优质粳稻品种。有机质含量≥2.5%,pH值为5.8至6.5,属中性偏酸土壤。
(三)栽培技术。
1.育秧:4月上旬育秧,全部采用旱育秧技术。
2.插秧:5月中下旬插秧。插秧密度≤16万穴/公顷。
3.水分管理:除扶苗、施肥、用药等建立3cm浅水层外,采用浅湿干灌溉法。
4.可使用厩肥等有机肥,有机肥施用量每公顷不低于60吨,氮肥用量≤136公斤/公顷。
5.收获和贮存:9月末至10月初,水稻黄熟末期适时收割。原地自然晾晒或机械烘干;储存的稻谷水分≤14.5%,按品种分贮,常温储存不超过1年。
(四)加工工艺
。
1.原料:选用单一品种水稻,且籽粒饱满,水分为14.5%至15%。
2.除杂:水稻经除杂整理,杂质率≤1%。
3.砻谷:要求水稻出糙率为80%以上,糙米中不含带壳稻粒。
4.碾白:大米经碾白留皮程度<15%。
5.抛光:抛光后感观鉴定要求达到免淘米标准。
6.筛选:大米经筛选大碎米≤12%,小碎米≤1.5%。
7.色选:大米经色选无本品种异色粒及非本品种粮粒。
(五)大米贮存。
成品米常温贮存期不超过6个月。
(六)质量特色
。
1.感官特色:清白、有光泽、米粒半透明,米味清香,蒸煮时散发浓郁的饭香味,口感绵软略粘香甜,适口性强,凉后不回生。
2.理化指标:垩白粒率≤20%,垩白度≤3%,胶稠度≥75mm,直链淀粉15%至18%。
(三)
桓仁大米专用标志使用
桓仁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桓仁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特此公告。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参考资料
关于批准对桓仁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6年第140号)(第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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