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鸡】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畜禽类特产

卢氏鸡是河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三门峡市地理标志产品,卢氏县地理标志产品。2006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卢氏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卢氏鸡导读

卢氏鸡,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6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由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政府申报保护。卢氏鸡产地范围为保护范围以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卢氏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卢政[2005]3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本文整理卢氏鸡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卢氏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卢氏鸡产品名称

卢氏鸡。

卢氏鸡申请人

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政府。

卢氏鸡产地范围

保护范围以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卢氏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卢政[2005]3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南省卢氏县现辖行政区域。二、

卢氏鸡质量要求

(一)管理措施。

生态养殖和舍饲培育相结合。

1.舍饲培育:1至6周龄雏鸡舍饲培育。(1)温度:第1周36℃至34℃,以后每周下降2℃至3℃,至第六周逐渐降到室外温度。(2)湿度:1至42日龄为60%至70%。(3)光照:1至3日龄,23小时光照;4至7日龄,20小时光照;光照强度20勒克司。2周龄以后每周减少光照2小时,强度5至10勒克司。6周龄后采用自然光照。(4)饮水:雏鸡进舍1周内供给温开水,在前2天的饮水中加入5%葡萄糖等营养液,水温与室温一致,保持充足、清洁饮水。(5)开食与饲喂:雏鸡经2小时充分饮水后开食,头3天在开食盘或垫纸上饲喂,1周后改用食槽或料桶饲喂。每日喂料4至6次。(6)饲料:粗蛋白含量18%至20%,代谢能11.50兆焦/公斤至12.30兆焦/公斤。(7)密度:25只/平方米至30只/平方米。

2.生态养殖:7周龄至出栏实行生态养殖。(1)饲养场地选择:远离主干道1000米以上;交通便利,地域开阔,地势高燥,朝阳通风,水质优良,植被良好;远离其他养殖区、屠宰加工点等污染区1000米以上。(2)鸡舍建设:避开阴冷、低洼、潮湿地方修建。通风、防雨、防潮、防虫害。舍前须搭盖遮阳(雨)棚。(3)饮水:保持充足、清洁饮水。(4)饲料:天然饲料与配合饲料相结合。天然饲料:谷物、虫子、野草、瓜果、水土等;配合饲料:粗蛋白含量15%至17%,代谢能11.40兆焦/公斤至12.20兆焦/公斤。(5)饲喂:每日喂料3次。自由采食。固定招唤方式,注意大小、强弱分群。(6)密度:每100平方米小于50只,每群小于500只。

3.出栏:130至150日龄。

4.疫病防治:加强饲养管理,实行全进全出;搞好环境卫生,严格消毒;加强免疫,合理用药,避免药物残留。

(二)质量特色

1.体形外貌:个体较小,结实紧凑,后躯丰满,体躯呈截锥形,腿较长;羽毛紧贴,公鸡红黑色为主,母鸡麻色居多;喙、胫青灰色。

2.体重:公鸡1.5 kg至1.7kg,母鸡1.3 kg至1.5kg。

3.肉品:高蛋白,低脂肪,肉质鲜嫩,有特殊香味,营养丰富,无污染。蛋白质含量≥22%,氨基酸总量≥18%,脂肪含量≥2.2%。其中:谷氨酸≥2.4%,肌苷酸≥0.35%,必需脂肪酸相对含量≥25%。

(三)

卢氏鸡专用标志使用

卢氏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南省卢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卢氏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特此公告。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参考资料

关于批准对卢氏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6年第62号)(第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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