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灵芝】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药材类特产
龙泉灵芝是浙江省地理标志产品,丽水市地理标志产品,龙泉市地理标志产品。2010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龙泉灵芝导读
龙泉灵芝,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0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龙泉灵芝产地范围为浙江省龙泉市。本文整理龙泉灵芝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龙泉灵芝产品名称
龙泉灵芝。
龙泉灵芝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龙泉灵芝产地范围
浙江省龙泉市
龙泉灵芝质量要求
(一)菌种。
采用本地筛选、驯化、培育,在龙泉境内经2年的灵芝段木栽培试验,经菌种管理部门确认其种性适合在本地栽培,具有较高药用价值的菌株。
(二)栽培基质。
1.基质要求:阔叶树原木,直径8cm至20cm为佳。
2.砍伐时间:树木落叶至萌芽前。
3.段木加工:原木在阴凉处存放,砍伐后15天至30天截断,截断长度宜28cm至30cm。
4.芝场选择:海拔宜300m至600m,地处平整开阔、通风向阳,土质疏松、排灌方便、无洪涝灾害的地块。
(三)生产技术要求。
1.菌种培养:培养基应符合行业及地方关于食用菌菌种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灭菌:料温98至100并连续保持10h至12h。℃℃
3.接种:灭菌后的段木温度≤30、气温≤25时进行两头接种。℃℃
4.培养:15至30温度下培养90天至110天。℃℃
5.出芝管理:(1)荫棚:搭建2.5m至3m高度的棚架,光照度保持在1000Lux至2000Lux。(2)排场出芝:菌段排放在畦上,通风5天至10天后脱去菌袋,依次排放在畦上,菌段间距5cm至10cm,行距20cm至25cm,在菌段间填满土壤,并覆盖菌段不外露,覆土厚度1cm至2cm。(3)棚内小气候控制:菌芽形成至子实体开片时,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0%至95%;开片基本完成,菌盖边缘稍有黄色时,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5%至95%;子实体趋于成熟至孢子弹射期,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0%至85%;控制出芝荫棚的温度在20至30;光照度保持在1000Lux至2000Lux;灵芝原基形成到℃℃幼芝生长期,保持通风使空气中CO2的浓度低于0.1%。(4)疏芝:每根段木保留1朵至2朵灵芝。(5)越冬:采收结束后,冬季来临时做好清场,撤去覆膜和遮阴网,外露段木用土壤覆盖,厚度2cm至5cm,荫棚四周挖深排水沟。
(四)采收加工。
选择晴天在灵芝留柄1.5cm至2cm处剪下菌盖,烘干。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菌盖中心厚度1.5cm至3cm,菌柄长度1.5cm至2cm,质地致密,灵芝密度≥0.35g/m?,菌盖硬度≥1600N。
2.理化指标:水分≤13%,灰分≤1.5%,粗多糖(按NY/T1676-2008标准方法)≥0.8%,三萜(以齐墩果酸计)≥1.1mg/kg。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龙泉灵芝专用标志使用
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龙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龙泉灵芝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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