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藏香猪】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畜禽类特产

稻城藏香猪是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甘孜藏族自治州地理标志产品,稻城县地理标志产品。2010年12月3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稻城藏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稻城藏香猪导读

稻城藏香猪,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0年12月3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稻城藏香猪产地范围为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木拉乡、邓坡乡、桑堆乡、金珠镇、省母乡、傍河乡、色拉乡、巨龙乡、赤土乡、香格里拉镇、蒙自乡、各卡乡、。本文整理稻城藏香猪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稻城藏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稻城藏香猪产品名称

稻城藏香猪。

稻城藏香猪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稻城藏香猪产地范围

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木拉乡、邓坡乡、桑堆乡、金珠镇、省母乡、傍河乡、色拉乡、巨龙乡、赤土乡、香格里拉镇、蒙自乡、各卡乡、吉呷乡、俄牙同乡等14个乡镇

稻城藏香猪质量要求

(一)品种。

藏猪。

(二)饲养条件。

1.饲养环境:饲养在保护区范围内海拔2800m至3600m之间的高山地带,该地带内分布大面积草场和青杠林植被,并存在天然泉水资源。

2.饲养方式:4月至9月牧草生长期,以放牧为主;10月至翌年4月枯草期,以放牧和舍饲相结合方式饲养(半放牧饲养)。

3.饲料条件:(1)放牧饲养期间,以当地天然植被中的青杠籽实、人参果、野生药用植物以及其它本土植物为主要饲料,在半放牧饲养期间,除上述饲料外,补充以青稞、玉米、洋芋、豆类等为主要原料的配合精饲料。(2)饲养期:从仔猪出生到商品肉猪出栏的饲养期为500至540天。(3)出栏体重:活体重约40 kg至45kg。

4.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三)屠宰条件。

1.屠宰加工流程:验收→宰前检查→侯宰→淋浴→电麻→吊挂→放血→头部检验→烫毛→脱毛→清洗→燎毛→清洗→体表检验→同步检验→宰后胴体检查→修整→分级→胴体二段冷却排酸→冷分割→真空包装→冷却→装箱→暂存→销售。

2.胴体质量:全净膛胴体重为24 kg至27 kg,胴体背膘厚度0.9 cm至2.4cm。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1)色泽:鲜肉肌肉有光泽、肉色鲜红、均匀,脂肪乳白色,且有透明状;冻肉肌肉有光泽、肉色鲜红或稍暗,脂肪白色。(2)组织状态:鲜肉肉皮厚,脂肪层薄,肉质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冻肉肉质紧密,有坚韧性,解冻后指压凹陷恢复缓慢。(3)粘度:鲜肉外表湿润,不粘手;冻肉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4)气味:鲜肉具有鲜稻城藏香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冻肉解冻后具有稻城藏香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2.理化指标:蛋白质含量≥18.2%、脂肪含量≥4.91、维生素B1≥0.069mg/100g、维生素B2≥0.59mg/100g、谷氨酸≥2.69g/100g、天门冬氨酸≥1.60g/100g、甘氨酸≥0.74g/100g、丙氨酸≥0.97g/100g、钙≥88.3mg/kg、铁≥15.4mg/kg、锌≥27.5mg/kg、镁≥229mg/kg、铜≥0.87mg/kg。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稻城藏香猪专用标志使用

官方公告未载明专用标志使用条款。

参考资料

关于批准对永安白乌鱼、西昌洋葱、大竹香椿、雷波脐橙、稻城藏香猪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0年第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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