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北京市南通市通州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水果类特产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是北京市地理标志产品,南通市地理标志产品,通州区地理标志产品。2013年4月18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北京市南通市通州区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导读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北京市南通市通州区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3年4月18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产地范围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本文整理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产品名称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产地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质量要求
(一)品种
巨峰、京亚、玫瑰香、意大利、里扎马特、矢富罗莎等优质品种。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砂壤土,地下水位0.75m以下。土壤pH值为7.5至8.1,有机质含量≥1.2%。
(三)栽培管理
1.苗木繁育:采用扦插和嫁接育苗方法。
2.定植:定植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上旬,棚架定植密度≤3000株/公顷,篱架定植密度≤6600株/公顷。
3.产量控制:每公顷产量≤22500kg。
4.肥水:每年每667㎡(亩)施用腐熟有机肥基肥≥3吨。采收前10天停止灌水。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生产调节剂。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依品种特性,当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6%时,可以开始采收。中午气温过高时停止采收。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果穗整齐,果粉完整,果皮中厚,果表呈现本品种特色;果肉细腻,糖酸比合理,适口性好。
2.理化指标:项目巨峰京亚玫瑰香意大利里扎马特矢富罗莎粒重/g≥8.0 6.5 3.5 6.0 8.0 6.5穗重/g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6.0 16.0 16.0 16.0 16.0 16.0总酸含量/%≤0.80 0.85 0.70 0.75 0.60 0.60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专用标志使用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参考资料
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第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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