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平贝母】铁力市黑龙江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药材类特产

铁力平贝母是黑龙江省、铁力市地理标志产品。2005年12月28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铁力市黑龙江省铁力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铁力平贝母导读

铁力平贝母,铁力市黑龙江省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5年12月28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铁力平贝母产地范围为铁力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铁力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铁政办发[2005]3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黑龙江省铁力市双丰镇、铁力镇、桃山镇、朗乡镇、工农乡、年丰乡、王杨乡等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本文整理铁力平贝母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铁力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铁力平贝母产品名称

铁力平贝母。

铁力平贝母产地范围

铁力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铁力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铁政办发[2005]3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黑龙江省铁力市双丰镇、铁力镇、桃山镇、朗乡镇、工农乡、年丰乡、王杨乡等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铁力平贝母质量要求

(一)种茎选育

选择个大、抗病、产量高、具备平贝母的典型种性,进行系圃繁殖。

(二)种植

1. 播种时间:在每年的6至7月间。

2. 鳞茎栽种密度:0.8cm以上的种茎的株行距5至6cm。0.8至0.5cm种茎的株行距1.5-2cm,0.5以下的小种茎可撒播,每平方米播种0.3至0.4kg。

(三)田间管理

1. 除草:在出苗前进行除草,生长期进行人工拔草。

2. 浇灌:当土壤水份低于45%时,进行喷灌或沟灌。在生长期内浇1-2次水。

3. 摘除花蕾:在平贝母现蕾时,及时摘除花蕾。

4. 病虫害防治:根据平贝母发病的不同种类选择不同的防治方法,选择与防治时应选择低毒、低残留农药。

(四)采收

采收期在6月15日至7月15日之间。

起收方法:选择晴天人工起收。起收的器械应保持清洁,无污染,定期进行清毒,起收过的鲜品不能及时进行初加工的,应将异物、变质腐烂、带有黑腐病的鳞茎剔除,暂放到阴凉通风的库中贮藏。

(五)初加工

1. 原料冲洗:首先进行场地洗刷和器具清洗消毒,然后将采收的鳞茎放入器具内冲洗,冲洗干净后待烘干。用于冲洗的水质应符合生活用水(GB5749―85)标准。

2. 初加工方法:将冲洗干净的平贝母鳞茎,拣净根须、杂物,摊放在木(竹)制的晾晒盘内,在室外阳光下晾晒至表皮无水份为止,然后进入烘干室烘干,烘干室温度不能超过55℃。

3. 包装:干燥好的平贝母产品,经挑选分出规格等级,进行包装,外包装可选用纸箱,内包装为无毒的塑料袋。

(六)质量特色

铁力平贝母色白或黄白色,鲜贝个体大、肥而厚,一般重可达50至70克,滋味微苦,质地坚实度好,无异味,粉末白。

铁力平贝母专用标志使用

铁力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铁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铁力平贝母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参考资料

《铁力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第187号)

公告原文来源:百度百科(质检总局2005年第187号公告全文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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