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两头乌猪】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畜禽类特产
萍乡两头乌猪是江西省地理标志产品,萍乡市地理标志产品,湘东区地理标志产品。2025年4月1日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萍乡两头乌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萍乡两头乌猪导读
萍乡两头乌猪,头尾黑,眉心有白点或白带,四肢、中腰、下腹白,身躯黑白相交处“晕带”明显;头短宽,额部皱纹呈菱形且粗深,耳微下垂,背腰平直或下垂,四肢结实。猪肉色泽鲜红,肉富有弹性,肌间脂肪丰富,脂肪洁白,汤汁鲜香味浓,肉质甜嫩。萍乡两头乌猪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区域位于江西省萍乡市,包括萍乡市湘东区荷尧镇、老关镇、排上镇、东桥镇、广寒寨乡,萍乡市莲花县高洲乡,共计2个县区6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3′59″-113°56′01″,北纬27°22′34-27°32′29″。保护规模6万头,年产量7200吨。
萍乡两头乌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萍乡两头乌猪产品名称
萍乡两头乌猪。
萍乡两头乌猪申请人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萍乡两头乌猪产地范围
江西省萍乡市,包括萍乡市湘东区荷尧镇、老关镇、排上镇、东桥镇、广寒寨乡,萍乡市莲花县高洲乡,共计2个县区6个乡镇。地理坐标:东经113°43′59″~113°56′01″,北纬27°22′34~27°32′29″。
萍乡两头乌猪质量要求
(一)品种
萍乡两头乌猪。
(二)饲养管理
1.饲养方式。采用半饲养半放牧的方式。
2.饲喂。以米粥、谷粉、米糠为主要原料制作的生物发酵饲料,辅以当地种植的菜叶、红薯等青饲料。
(三)屠宰加工
1.猪源。来自产地范围内的健康猪只。
2.出栏标准。通过10个月的半饲养半放牧的饲养,猪体重达到90kg后出栏。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萍乡两头乌猪,头尾黑,眉心有白点或白带,四肢、中腰、下腹白,身躯黑白相交处“晕带”明显;头短宽,额部皱纹呈菱形且粗深,耳微下垂,背腰平直或下垂,四肢结实。猪肉色泽鲜红,肉富有弹性,肌间脂肪丰富,脂肪洁白,汤汁鲜香味浓,肉质甜嫩。
2.理化指标。油酸≥44.00%,亚油酸≥15.00%,亚麻酸≥0.22%,谷氨酸≥2.44%、丙氨酸≥0.81%。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萍乡两头乌猪专用标志使用
萍乡两头乌猪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西省萍乡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萍乡两头乌猪的检测机构由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萍乡两头乌猪专用标志核准使用企业名单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核准下列企业在其生产的萍乡两头乌猪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第627号(2025年4月14日)1家。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核准日期 | 核准文号 |
|---|---|---|---|---|
| 1 | 萍乡市赣西两头乌养殖有限公司 | 91360313MA365LHD7T | 2025年4月14日 | 第627号 |
参考资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萍乡两头乌猪等87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第625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等652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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