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大蒜】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蔬菜类特产

彭州大蒜是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成都市地理标志产品,彭州市地理标志产品。2008年5月30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彭州大蒜导读

彭州大蒜,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8年5月30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由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政府申报保护。彭州大蒜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彭州市。本文整理彭州大蒜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彭州大蒜产品名称

彭州大蒜。

彭州大蒜申请人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政府。

彭州大蒜产地范围

四川省彭州市

彭州大蒜质量要求

(一)品种。

二水早。

(二)立地条件。

海拔500 m至900m,地势平坦,土质疏松,排灌条件良好,pH值6.5至7.5,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2%。

(三)耕作制度。

水稻与大蒜轮作,稻草覆盖。

(四)栽培管理。

1.施肥:要求每公顷施腐熟的有机肥15000至22500 kg,深沟高畦,畦面平整,边畦沟纵横相通,排灌自如。

2.栽种:(1)栽种时间。9月下旬。(2)栽种密度。栽植密度为每公顷60至75万株。

3.采收:蒜苔采收后约20天左右,假茎松软已不易折断时采收,采后至通风避雨处晾贮、后熟。

4.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蒜头外皮淡紫红色,形状扁圆,整齐,横径3 cm至4cm,质地硬实,每个蒜头有8至9瓣。蒜香味浓,辛辣味重。

2.理化指标:蒜头产品每100g大蒜素≥560 mg,水分≤70,脂肪≥0.65克,蛋白质≥6.7克,氨基酸总量≥4.5克。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彭州大蒜专用标志使用

官方公告未载明专用标志使用条款。

参考资料

关于批准对龙岩咸酥花生、新兴香荔、西牛麻竹笋、彭州大蒜、临泽小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8年第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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