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泥鳅】辽宁省盘锦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工艺品类特产

盘锦泥鳅是辽宁省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市地理标志产品。2016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辽宁省盘锦市盘锦泥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盘锦泥鳅导读

盘锦泥鳅,辽宁省盘锦市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6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盘锦泥鳅产地范围为辽宁省盘锦市现辖行政区域。本文整理盘锦泥鳅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盘锦泥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盘锦泥鳅产品名称

盘锦泥鳅。

盘锦泥鳅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盘锦泥鳅产地范围

辽宁省盘锦市现辖行政区域。

盘锦泥鳅质量要求

(一)种源

盘锦土著品种。

(二)养殖

环境池塘水深30cm至50cm,水体透明度15cm至20cm,溶解氧≥3mg/L,PH值7.5-8.5,池底有10cm至30cm厚的肥泥。

(三)技术管理

1.苗种来源:选自产地范围内的野生泥鳅苗种或由本地野生泥鳅繁育的苗种。

2.养殖模式:池塘养殖;生态养殖。

3.鳅种放养:(1)放养时间:每年5月至6月。(2)放养密度:池塘养殖每666m 2(亩)放3-5cm鳅种7-10万尾,生态养殖每666m m 2(亩)放3-5cm鳅种0.8-1.0万尾。

4.池塘养殖饵料与饲料:施经腐熟发酵过的有机肥培育天然饵料,投喂动植物性饲料和渔用配合饲料。

5.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捕捞

1.捕捞时间:池塘养殖在9月末至10月初起捕;生态养殖在当年白露前10天捕捞或第二年5月份捕获。

2.起捕规格为每尾≥15g。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活体油黑发亮,熟后不硬不面,肉质细嫩,刺少,无土腥味。

2.理化指标:每100g泥鳅鱼肉含蛋白质≥17g,脂肪≤2.4g。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盘锦泥鳅专用标志使用

盘锦泥鳅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盘锦泥鳅的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参考资料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麻江蓝莓等37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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