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堆花酒】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酒类特产

黄梅堆花酒是湖北省地理标志产品黄冈市地理标志产品,黄梅县地理标志产品。2015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黄梅堆花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黄梅堆花酒导读

黄梅堆花酒,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5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黄梅堆花酒产地范围为湖北省黄梅县黄梅镇、大河镇、下新镇、独山镇、濯港镇、五祖镇、停前镇、杉木乡、孔垅镇、分路镇、。本文整理黄梅堆花酒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黄梅堆花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黄梅堆花酒产品名称

黄梅堆花酒。

黄梅堆花酒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黄梅堆花酒产地范围

湖北省黄梅县黄梅镇、大河镇、下新镇、独山镇、濯港镇、五祖镇、停前镇、杉木乡、孔垅镇、分路镇、新开镇共11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黄梅堆花酒质量要求

(一)原料要求

大米:用产地范围内生产的汕糯或粳糯稻谷加工的糯米,支链淀粉含量55%至62%,水份含量11%至14%。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水:五祖寺碧玉流天然饮用矿泉水,并符合生产饮用水质量标准要求成品酒曲质量要求:使用三十多味中草药配置的特制酒曲,感官要求:淡灰色,呈圆球状,直径3至5公分,香浓郁、味协调、纯正、尾干净、风格较典型。

(二)工艺流程

黄梅堆花酒生产的基本工艺流程:原料→浸泡→初蒸(柴火)→打抄→复蒸(柴火)→出甑→降温(淋水)→下曲→拌匀→装罐(陶坛容器)→发酵→蒸馏。

(三)生产关键控制点

原料粉碎要求:药曲粉碎要求:药曲在使用前需要粉碎,其粉碎程度以能通过20孔筛的占70%以上,其余能通过直径0.5cm的筛孔为宜。原料配比:糯米100Kg配200至300g药曲粉发酵容器要求:发酵容器为陶土缸。发酵时间:夏季发酵期为15d至20d,冬季发酵期为25d至30d。蒸馏:分层、缓慢蒸馏。每甑按投料量的0.2%-0.3%接酒头。在蒸馏时采用蒸汽间接加热,待酒精度降至30%vol时,接成尾酒待下甑回蒸。蒸馏后掐头去尾,以纯净的中段酒入库(酒精度数为53%vol左右)。贮存:陶瓷坛储存时间一到三年。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无色、清亮透明,米香幽雅纯正,绵甜爽净,余味悠长。2.理化指标:(1)高度酒理化要求(表1):项目优级一级酒精度/(%vol)41~55总酸(以乙酸计)/(g/L)≥0.30 0.25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0.80 0.65乳酸乙酯/(g/L)≥0.50 0.40β苯乙醇/(g/L)≥固形物/(g/L)≤0.40(2)低度酒理化要求(表2):项目优级一级酒精度/(%vol)38~40总酸(以乙酸计)/(g/L)≥0.25 0.20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0.45 0.35乳酸乙酯/(g/L)≥0.30 0.20β苯乙醇/(g/L)≥固形物/(g/L)≤0.70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黄梅堆花酒专用标志使用

黄梅堆花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黄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黄梅堆花酒的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参考资料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达茂马铃薯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5年第162号)(第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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