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陈醋】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加工食品类特产
高桥陈醋是辽宁省地理标志产品,葫芦岛市地理标志产品,连山区地理标志产品。2010年12月29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高桥陈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高桥陈醋导读
高桥陈醋,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0年12月29日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高桥陈醋产地范围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本文整理高桥陈醋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高桥陈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高桥陈醋产品名称
高桥陈醋。
高桥陈醋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高桥陈醋产地范围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高桥陈醋质量要求
(一)原料。
1.红高粮:蛋白质含量8%至11%,粗淀粉65%至70%。
2.玉米:玉米容重≥710g/L,淀粉含量65%至75%。
3.水:酿造用水应取自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规定
(二)生产工艺。
1.生产工艺流程:红高梁→粉碎→蒸煮→冷却→黑曲糖化酒精发酵→固态醋酸发酵→陈酿→调配→成品
2.关键工艺:(1)黑曲糖化酒精发酵:酒精发酵周期不少于35天。(2)陈酿:①温度:陈酿房温度控制在15℃至24℃之间。②陈酿时间:按陈酿时间不同分为四级,其中一级5年以上,二级4年以上,三级3年以上,四级2年以上。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项目要求色泽棕褐或棕红色香气醇香、脂香、醋香滋味酸味柔和,回甜醇厚体态澄清,允许有微量沉淀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总酸(以乙酸计)≥6.5 5.5还原糖(以葡萄糖计)≥1.4 1.2 1.1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高桥陈醋专用标志使用
官方公告未载明专用标志使用条款。
参考资料
关于批准对大厂肥牛、高桥陈醋、邳州银杏、云梦鱼面、云崖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0年第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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