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加藏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畜禽类特产

甘加藏羊是甘肃省地理标志产品甘南藏族自治州地理标志产品,夏河县地理标志产品。2015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甘加藏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甘加藏羊导读

甘加藏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5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甘加藏羊产地范围为甘肃省夏河县甘加乡、科才乡、桑科乡、达麦乡、麻当乡、曲奥乡、唐尕昂乡、博拉乡、吉仓乡、牙利吉街道办事处、。本文整理甘加藏羊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甘加藏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甘加藏羊产品名称

甘加藏羊。

甘加藏羊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甘加藏羊产地范围

甘肃省夏河县甘加乡、科才乡、桑科乡、达麦乡、麻当乡、曲奥乡、唐尕昂乡、博拉乡、吉仓乡、牙利吉街道办事处、扎油乡共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甘加藏羊质量要求

(一)品种

藏羊(草地型)。

(二)饲养环境

产地范围内海拔2900m至4600m之间的草甸草原和典型草原,分布有积雪融水水源。

(三)饲养方式

1.饲养:以天然草地放牧为主,夏季牧场和冬季牧场轮换放牧,冬季补饲产自当地的青干草。2.疫病防控:适时进行疫苗注射,4月至5月和7月至8月各驱虫一次。3.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出栏标准

5月至8月龄羔羊,重量不低于13kg;12月龄以上的竭羊,重量不低于17kg。

(五)屠宰加工

1.羊源:来自产地范围内,符合出栏要求,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验合格。2.屠宰加工:按清真方式屠宰,屠宰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1)屠宰加工流程:宰前检疫与管理→待宰→宰杀放血→系食管→去头、蹄→剥皮→冲洗→开膛→取脏→复检→冲洗→排酸→分割→修整→冷冻(冷却)→包装。(2)屠宰加工要点:①宰前管理:停食24小时,宰前3小时停止饮水,减少应激。②排酸:胴体在0℃至4℃环境下排酸24小时至48小时。③冷冻:分割羊肉在-28℃速冻48小时,放入-18℃至-21℃冷库贮藏。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1)羔羊肉:色泽浅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肌纤维清晰,有韧性,肌间脂肪明显。煮熟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无膻味,肉质鲜嫩多汁,味道醇厚。(2)竭羊:色泽鲜红色或暗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纤维清晰,有韧性,肌间脂肪明显。煮熟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肉质鲜嫩多汁,味道醇厚。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66~73粗蛋白,%18~22.45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甘加藏羊专用标志使用

甘加藏羊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甘肃省夏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甘加藏羊的检测机构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参考资料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隆子黑青稞糌粑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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