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贝母(咀头产区)】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药材类特产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是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宝鸡市地理标志产品,太白县地理标志产品。2013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太白贝母(咀头产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导读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3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认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太白贝母(咀头产区)产地范围为陕西省太白县咀头镇。本文整理太白贝母(咀头产区)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申请人、产地范围、质量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产品名称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申请人
官方公告未载明申请人。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产地范围
陕西省太白县咀头镇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质量要求
(一)立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1500m至3000m。土质为淤土、草甸土等砂质壤土,土壤有机质含量在16.6g/kg以上。
(二)栽培管理
:1.野生栽培管理:野生的太白贝母(咀头产区)每年7至8月采挖。2.人工栽培管理:(1)种苗繁育:①种子繁育:种子采收,果实的收取以种子是否成熟饱满为指标,从7月中旬植株花谢时采收。采收时,截取果穗,捆成束,晾于阴凉干燥处备用。将当年采收种子与草木浆(草木灰与水的比例为1:1)混合均匀,置于低于5℃温度下放置30天以上至第二年春播。②鳞茎繁育:8月至9月倒苗后,采挖太白贝母时,挖出2年生的太白贝母鳞茎进行移栽。(2)栽植密度及移栽管理:①种子栽植:播种以条播为主,与厢沟垂直开挖,槽宽20cm。播种后,覆1.6cm至2.4cm的腐殖土。②鳞茎栽植:每667m2(亩)用量50kg至60kg。将鳞茎顶部(心芽)垂直朝上,均匀地摆放于槽底,栽种深度3.5cm至4.5cm,然后用土将鳞茎覆盖,抚平表层土壤,施以清粪水,用量为650kg至900kg。(3)田间管理:对移栽田地须搭建透光率70%的遮阴棚,及时疏掉杂草,每年每667m2(亩)施用有机肥100kg或农家肥400kg至500kg。适时施用无机肥(钾肥、磷肥)。(4)采收:采收年限以栽培三年至五年采收为宜。采收期为每年8月至9月,在鳞茎饱满、地上花茎部分枯萎时采挖;收果实的植株,于果实成熟后采挖。采收方法为选择晴天,用小锄或竹刀将鳞茎挖出,通常采挖两次,避免太白贝母表面损伤和长时间被水浸湿,摘除残茎、叶、残根后放入编制紧密箩筐。采挖的鳞茎,选留种源供栽培,其余加工成商品太白贝母。3.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鳞茎呈类圆锥形或近球形,表面呈类白色。外层鳞叶两瓣,大瓣紧抱小瓣,未抱部分呈新月形,习称“怀中抱月”。质硬而脆,断面白色,富粉性,气味微苦。2.理化指标:高1cm至2cm,直径0.8cm至2.5cm,每500g干鳞茎有120粒至150粒,总灰分≤5%,浸出物≥9%,总生物碱(CHNO)含量≥0.09%。27433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专用标志使用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陕西省太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太白贝母(咀头产区)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参考资料
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第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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