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香猪腿】四川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畜禽类
丹巴香猪腿是四川省农产品地理标志。2014年经农业农村部登记保护(证书编号:AGI01567)。徐果萍博客网提供详细的四川省丹巴香猪腿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要求,包括产品名称、证书持有人、产地范围、质量技术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相关内容。
丹巴香猪腿导读
丹巴香猪腿,四川省特产,农产品地理标志。2014年经农业农村部登记保护为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编号:AGI01567)。丹巴香猪腿产地范围为丹巴香猪腿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所辖行政区域,包括章谷镇、水子乡、东谷乡、梭坡乡、格宗乡、中路乡、岳扎乡、半扇门乡,太平桥乡、聂呷乡、巴旺乡、巴底乡、革什扎乡、边尔乡、丹东乡等15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1°1。本文整理丹巴香猪腿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名称、证书持有人、产地范围、质量技术要求与专用标志使用等保护要求,供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查阅。
丹巴香猪腿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要求
丹巴香猪腿产品名称
丹巴香猪腿。
丹巴香猪腿证书持有人
丹巴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丹巴香猪腿产地范围
丹巴香猪腿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所辖行政区域,包括章谷镇、水子乡、东谷乡、梭坡乡、格宗乡、中路乡、岳扎乡、半扇门乡,太平桥乡、聂呷乡、巴旺乡、巴底乡、革什扎乡、边尔乡、丹东乡等15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1°17′-102°12′,北纬30°24′-31°23′,年产量香猪腿300吨
丹巴香猪腿质量技术要求
1、外在感官特征“丹巴香猪腿”成品外观呈红褐色,清洗后切面为透亮色,肉面光滑油润,肌肉切面呈深玫瑰色,肉身干爽、结实。煮熟后,香味醇浓,具有特有的浓香味,满屋飘香,回味悠长。
2、内在品质指标丹巴香猪腿亚硝酸盐≤1.0mg/kg,远远低于GB2730规定的30mg/kg标准;过氧化值≤0.50g/100g;氨基酸总量≥34.0%;蛋白质≥36.0%,水分≤45.5%;铅≤0.15mg/kg,硒≤0.14mg/kg。
3、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控制:原料猪腿符合《国家鲜冻、片猪肉标准》(GB9959.1)、《国家分割鲜冻猪瘦肉标准》(GB9959.2)和《国家分部位分割冻猪肉标准》(GB/T9959.3);配料食用盐应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GB5461);
特定生产方式:“丹巴香猪腿”制作工艺历史悠久,沿袭迄今已有五百多年的民间加工历史。在丹巴,家家户户都有制作“香猪腿”的传统,是整个四川藏区“香猪腿”制作的典型代表。其制作工艺如下:
1、取材“丹巴香猪腿“来源于本地半舍饲放养的藏猪及杜洛克与本地藏猪杂交的二元猪,以食野生天然饲料、野果为主,辅以本地所产玉米、土豆、元根等农副产品补饲,每年12月至次年2月,选用养殖时间为18-24个月,体重在75Kg-150Kg之间生猪。
2、屠宰按照生猪屠宰方法进行屠宰。
3、取猪腿及修整猪屠宰后,取其四肢,进行去蹄、去皮、去脂肪,修整处理,处理后的猪腿重量在4Kg至10Kg之间。
待观察肉中血水流出完毕、脱水达到50%以上,再进行下一步制作环节。
5、腌制部分“香猪腿“根据市场需求,加以本地花椒、食盐进行腌制,时间为3至5天;当地群众喜食不进行腌制的“香猪腿“,压制后直接进入晾晒及风干环节。
6、晾晒及风干压制或腌制好的猪腿,放于海拔2500米以上、昼夜温差-10℃—15℃,晚间“香猪腿”自然霜冻、白天解冻,阴凉通风较好的地方自然风干,脱水达到95%以上。
7、包装晾晒好的香猪腿经真空、礼盒包装后储藏、销售,贮藏和运输要求为常温、阴凉、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性的物品混贮。
8、郑重承诺在“香猪腿“的制作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添加物。
丹巴香猪腿专用标志使用
丹巴香猪腿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农业农村部核准登记后,在其产品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丹巴香猪腿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信息
| 登记产品 | 证书编号 | 登记年份 | 证书持有人 | 产品类别 | 登记机关 |
|---|---|---|---|---|---|
| 丹巴香猪腿 | AGI01567 | 2014年 | 丹巴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肉类产品 | 农业农村部 |
名录出处: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查询(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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